缩放对象
命令 |
路径 |
缩放对象 |
修改 |
缩放对象命令可重新缩放任何选定的实体、对象、多个对象或组的 X 和/或 Y 维度,或在 X、Y 和 Z 维度中均匀地重新缩放选定项目。选定的项使用其中心点重新缩放。按距离缩放时,可通过在绘图中指示一个段或通过指定该段的新距离重新缩放对象。还可以按照从现有和新面积值计算的比对称缩放选定对象。如果没有选择对象,则可以缩放整个绘图。
必须选择一个或多个二维对象或基于路径的插件对象以便按面积对称缩放它们。
除非缩放整个绘图,缩放对象命令不直接缩放符号,尽管它能够在对象编辑模式下缩放符号。使用“对象信息”面板在绘图中直接缩放一个符号实例,如从“对象信息”面板缩放符号中所述。
要缩放对象:
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如果没有选择对象,则缩放该绘图所有图层上的所有对象。
要按面积对称缩放,必须选择一个或多个二维对象或基于路径的插件对象。
选择该命令。
“缩放对象”对话框打开。指定缩放方法和参数。
参数 |
说明 |
对称 |
沿 X、Y 和 Z 轴均匀缩放 |
X、Y、Z 系数 |
输入缩放系数(例如,输入 2 使缩放加倍,或输入 0.5 使缩放减半) |
按距离对称 |
使用当前距离值和新距离值的比作为缩放系数,以对称方式缩放 |
当前距离 |
输入要缩放的当前距离,或单击该按钮以使用临时工具在绘图中指示该距离 |
新距离 |
输入距离新值,或单击该按钮以使用临时工具在绘图中指示该距离 |
按面积对称 |
使用新面积和当前距面积的比作为缩放系数进行对称缩放。 此参数需要选择创建或围绕一个区域的一个或多个二维对象或基于路径的插件对象。这包括诸如矩形、圆、多边形、空间、楼板、景观区域等对象。 如果选中此参数,则整个绘图被禁用。 |
当前面积 |
当前的面积 |
新面积 |
输入新的面积值 |
非对称 |
仅沿指定的 X 和 Y 轴缩放;当以不对称方式缩放实体时,当前视图必须与要发生缩放的实体矩阵对齐 |
X/Y 缩放系数 |
输入缩放系数(例如,输入 2 使缩放加倍,或输入 0.5 使缩放减半) |
缩放文本 |
将选定的文本缩放到新缩放系数 |
整个绘图 |
缩放所有图层上的所有对象,包括符号和影线。 如果选中此参数,则按面积对称被禁用。 |
如果使用按距离对称选项交互式地指定缩放系数,则单击当前距离旁的按钮临时切换到绘图。单击以指示段的起点,移动光标,然后单击以指示段的终点。此时您将返回到“缩放对象”对话框,而且已指定当前距离值。
单击新距离旁的按钮,重复步骤 3,以基于绘图中的现有对象交互式地设置新距离。
或者,输入数字值来指定当前距离和新距离。
以非对称方式缩放实体
实体可通过缩放对象命令(请参阅缩放对象)和“对象信息”面板以不对称方式缩放。实体的内部组件不变,而且在缩放操作后实体仍可编辑。球体、半球和圆锥无法以不对称方式缩放。
在“对象信息”面板中,输入 X 比例、Y 比例或 Z 比例字段的缩放系数,以沿着指定的轴缩放选定的实体。
选定的对象还可通过选择修改 > 缩放对象命令并输入非对称缩放系数进行缩放。但当前视图必须与要发生缩放的实体矩阵对齐。
从“对象信息”面板缩放符号
放置在绘图中的符号实例也可从“对象信息”面板缩放;此操作具有优势,因为不同大小的同一符号不需要每个大小都有一个新符号。
二维符号也可使用选择工具的单一对象交互缩放模式进行交互缩放。请参阅“选择”工具。
要缩放符号实例:
在绘图区域选择符号实例。
从“对象信息”面板选择对称或非对称缩放。
对于对称缩放,输入缩放系数。对于非对称缩放,输入沿指定轴的缩放系数。
基于页面的符号只能对称缩放。
调整符号大小。对于已缩放的符号,“对象信息”面板在“形状”窗格顶部显示已缩放。绘图中同一符号的其他实例保持不缩放。